保卫处关于开展2021年寒假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5 浏览次数:

保卫处关于开展2021年寒假前

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督促检查《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安全责任书》的落实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学校安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在2021年寒假前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6日进行,分为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

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5日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翰林学院2021年寒假前安全检查标准》(附件1)对所负责场所进行检查,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及时书面报告,同时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协调解决,确保安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将自查结果、整改情况详细记录在《安全检查自查情况登记表》上(详见附件2),于1月5日17:00时前送至行政楼306保卫处秦伟老师处。

2021年1月6日学院安全委员会组织校外专家于上午9点开始对相关地点进行检查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21年寒假前安全大检查记录表》(附件3),下午4点在行政楼804会议室反馈检查结果,保卫处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在1月10日前整改完成并提交整改报告至行政楼306保卫处秦伟老师处备案,学院将对部分整改结果组织回头看抽查。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维稳主体责任,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工作理念,强调“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打好“主动仗”,切实维护校园假期安全稳定。教务处、学工处和各二级学院、实习实训单位,要加强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有关规定;教务处、学工处和各二级学院要督促指导实习实训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习实训单位要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等。寒假前,学院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采取不同形式,对教职工、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除传统的安全教育内容外,要重点加强旅途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冬季防火、用火用电安全、防骗、防盗等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务必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流形式、不留死角,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于1月6日当天准备好台账资料安排专人认真迎接安全检查。检查安排如下:

第一组:外请专家1,翰林学院陪同人员:曹凯、洪骏、章大为、王军,联络人:王军。检查场所:教学楼、行政楼。

第二组:外请专家2,翰林学院陪同人员:张丽、陈忠贤、许忠兵、乔俊、钱宝富,联络员:许忠兵。检查场所:食堂、出租店铺、配电房、水泵房。

第三组:外请专家3,翰林学院陪同人员:何学建、王晓燕、蒋慧、张文明,联络员:蒋慧。检查场所:学生公寓。

第四组:外请专家4,翰林学院陪同人员:何立巍、孟康莲、陈建伟、吕志阳,联络员:吕志阳。检查场所:实验室、危化品仓库。

第五组:外请专家5,翰林学院陪同人员:李鑫、任君红、张华政、高恬,联络员:高恬。检查场所:图书馆、公共区域。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保卫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