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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3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管理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再排查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1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院“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确保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零死角全覆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实验室应立即开展实验室化学试剂排查工作,全面清查实验室现有化学试剂数量、存放地点、存储条件等;

二、各实验室根据清查结果,检索化学试剂是否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附件1),如能检索到,即为危险化学品,为本次专项治理清查对象。各实验室应在附件1《危险化学品使用信息填报》填写相关内容,包括危化品状态(固体、液体、气体)、存量、存量单位(Kg、L)、是否参与化学反应;

三、为方便统计,附件1中仅保留本实验室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信息,其他不涉及的内容删除;

四、校区本年度新购化学试剂中涉危险化学品的,一并统计、单列,供校区相关职能部门填报使用;

五、各实验中心请于本周四(4月15日)12:00前汇总好本部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信息,交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六、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本次系统填报工作,仔细核对实验室现有危险化学品情况,确保系统报送数据准确。

附件:1.危险化学品使用信息填报(2828种危化品信息)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