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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9日

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全省高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的通知》要求,为摸清学校实验室底数,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结合附件《危险化学品总目录》,在线填写《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统计表》,具体表格和填写说明见https://kdocs.cn/l/cnNVlrOplkQY

二、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于65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2.危险化学品统计范围为目前储存在学校实验室内,包括翰林教学用、校区教学用、科研用及过期待处置的危险化学品。

3.请各实验室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梳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情况,据实报送,不得隐瞒、遗漏。

附件:危险化学品总目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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