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经党组织培养考察、学校党委初审、上级党委组织部预审,拟在近期将下列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7日,时间5天。具体名单如下:
医学院:(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静 冯思齐 汪子涵 陈鑫炜 徐 琦 魏嘉骏
药学院:(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梦娇 孙忠旭 张斯媛 陈嘉仪 姚 蕊 徐艺允
护理学院:(按姓氏笔画排序)
汤春艳 张昕蕊 林明申 章楚宁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按姓氏笔画排序)
卢 羿 杨浩宇 唐芳芳 彭 纪 彭靓文
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都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党委办公室(0523-80639539)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组织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