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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问答

发布时间:2012-10-18  来源:本站

1、什么是组织关系介绍信?

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2、哪些同志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答:组织关系作为党员身份的证明,所有要离开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中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都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3、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要注意哪些方面?

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

党员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校党委组织部不再为其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4、毕业生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了怎么办?

答:毕业生党员自带党员组织关系的,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被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政治身份证明,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但未超过六个月的,如确有充分理由,凭个人申请及单位出具的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情况说明,本人回校党委组织部另行补转。对于无特殊理由,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也不向有关党组织汇报的同志,在介绍信开出六个月以后,学校不予重新办理。

5、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怎么办?

答:党员应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向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及学校组织部门出具书面报告。学校组织部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确有客观原因予以补办。

6、毕业生党员的分配单位没有党组织,组织关系应怎么转?

毕业生所分配的单位无党组织的(如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等),其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7、毕业生党员暂时没找到工作或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组织关系应该怎么转?

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和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即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8、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吗?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随意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9、对于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的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30天,最长不超过3个月。党员必须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办理接转手续,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因特殊情况超期的,需由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本人提出申请,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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