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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工党员、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及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12-10-19  来源:本站

一、新教工党员、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工作

1、各党支部要在新教工党员、新生党员入校一个月内摸清本单位新进人员中的党员数,并做好备案工作。

2、要安排专人认真审核新教工党员、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看其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对于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须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何时在支部大会上被接收入党、介绍人是谁、谈话时间等”,谈话须有记录。对自己无法说出入党介绍人或支部大会召开时间等情况,突击发展,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等违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新教工党员、新生党员,及时报学院组织员。

3、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教工党员、新生党员,请将其档案材料按照有关程序妥善整理并报学院组织员。

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4、新教工党员、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学院组织员将新教工党员、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集中收齐,并将新教工党员、新生党员的基本情况填入《组织关系转进党员信息填报表》。

5、按照新版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要求,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填写好并加盖学院党组织章,按介绍信第二联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在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新转进党员原所在基层党组织。

6、新教工党员、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已处理好回执联)、《组织关系转进党员信息填报表》由学院组织员报送到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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