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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具体内容

发布时间:2012-10-19  来源:本站

(一)学院党委、党总支的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1、学院党委、党总支是否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定期检查落实等。

2、认真制订发展党员年度计划,计划的落实情况如何。每学年是否至少审批两批以上预备党员,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的党员符合基本条件,能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3、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是否经集体研究,参加人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逐个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记录是否完整。

4、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时间是否在党支部通过的决议上报后三个月内讨论审批,有否超过6个月审批;审批后是否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

5、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前,是否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是否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谈话人是否由党委(党总支)委员或专兼职组织员担任。

6、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推优制、测评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是否落实。

7、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发展党员会议记录是否完整。对发展党员工作是否进行登记造册,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的名册是否详清无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有序。

8、对批准接受的新党员是否能及时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二)基层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1、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两周内党支部是否委派专人与其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2、入党积极分子是否经过民主推荐,吸收28岁以下的团员入党是否经过团组织的推优。

3、党支部是否按规定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能及时做好考察记录。

4、要求入党的同志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列为发展对象。

5、是否经过支委会(党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并做好支部会议记录。

6、党支部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时是否经过上级党组织同意,是否对发展对象进行填写前的指导。

7、党支部是否对发展对象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综合性政审材料是否有结论性意见。

8、党支部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是否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一般在一周以内)。

9、党支部是否每半年讨论一次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

10、党支部是否能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党支部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后是否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一般在一周以内)。

11、党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时,党员到会的人数是否符合规定。

12、党支部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是否逐个讨论和表决。

13、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经党委(或经党委授权的党总支)审批后,有否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14、党支部的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三)个人档案材料的有关内容

1、各项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本人档案主要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个人思想汇报》(至少每季度一次)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是否由本人亲笔填写。

2、申请人被吸收为预备党员时是否年满18周岁。

3、培养教育期间有无确定1-2名中共正式党员作为联系培养人,培养人是否按照要求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

4、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证书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5、入党本人是否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

7、《入党志愿书》中是否均有签名或盖章。

8、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是否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9、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是否一致,是否符合逻辑关系。

10、入党材料如有涂改,是否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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