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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堂寒假期间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7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学校2017年1月14日—2月18日寒假放假通知,食堂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寒假期间工作安排及上下班时间作如下调整:

一、放假安排

1、二楼食堂(环宁餐厅)负责寒假期间留校师生的供餐及值班工作;

2一楼食堂(国坤餐厅)、三楼食堂(马琳餐厅)于2017年1月13日晚餐后停止供餐;

3、各食堂于2017年2月18日早餐起恢复正常供餐。

二、工作安排

1、各食堂在放假期间应关闭水电气阀门,做好食堂所有设备设施的相关保养工作,根据委托经营协议由校方负责维修的项目需放假前申报,申报时间为1月9日之前;;

2、各食堂做好放假前卫生清扫工作,后勤保卫处负责检查验收;

3、各食堂提前做好下学期的供餐准备,工作计划;

4、各食堂做好设施设备的相关盘点工作,并向后勤保卫处提供盘点数据;

5、各食堂放假后所有大门张贴封条,锁好门窗。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后勤保卫处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