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费用报销
学生可以直接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在泰州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如未在医院实时结算,可携带如下资料去泰州市医保局(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永定东路南侧、引凤路东侧,泰州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北门向西200米)进行费用报销。如去外地(泰州市区以外)医院就诊,需另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门诊报销需携带:发票原件、身份证或者医保卡。
住院报销需携带: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身份证或医保卡等。
二、学生意外伤害费用报销
意外伤害门诊:不可以在医院直接刷卡,凭出险证明、发票原件、身份证或者医保卡到医保局30号窗口进行意外伤害审批。
意外伤害住院:住院期间先到医院住院收费窗口进行外伤登记,3个工作日内会有工作人员进行外伤调查,核查通过后可凭外伤通知单、医保卡在医院实时刷卡结算。
如未在医院实时刷卡结算,出院后需携带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身份证或者社保卡、病历、出院证明等,先到泰州医保局30号窗口进行外伤登记审批,经外伤核查通过后,再到社保局28-29号窗口进行费用报销。
三、以下情形不可报销
1.斗殴、吸毒;
2.自杀、自残以及醉酒导致的意外;
3.医疗事故;
4.交通事故等。
四、咨询电话
学校后勤处办公室电话:80639517
市医保局咨询热线: 0523-12333
市医保局28-29号报销窗口: 89892030
市医保局30号意外伤害审批窗口: 89892031
市医保局14号异地就医窗口: 89892028
市医保局15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89892029
附: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学生出险证明
2.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大学生医保就医报销流程图
后勤管理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