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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教职工体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切实关心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教职工体检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515-17日上午07:00开始,最迟不得晚于09:00(因涉及CT项目)。

二、参检人员范围全体教职工

三、体检地点:由原泰州市中医院门诊二楼体检科搬迁至院内传承创新大楼二楼健康管理中心(原门诊楼西侧大楼),从一楼东电梯上。

、体检项目:根据教职工年龄、性别等情况,分别设置了组项目套餐

(一)35岁以下男性教职工(A组)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功能八项、肾功能三项、血脂四项、血压

3.胸部CT、心电图

4.彩超:甲状腺、腹部、泌尿系统

5.肿瘤指标:AFP(甲胎蛋白) 、CEA(癌胚抗原)

(二)35岁以上男性教职工(B组)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功能八项、肾功能三项、血脂四项、血压

3.胸部CT、心电图

4.彩超:甲状腺、腹部、泌尿系统

5.肿瘤指标:AFP(甲胎蛋白) 、CEA(癌胚抗原)

加查:CA199(消化道)、NSE(肺)、T-PSA(前列腺)

(三)35岁以下女教职工(C组)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功能八项、肾功能三项、血脂四项、血压

3.胸部CT、心电图

4.彩超:甲状腺、腹部、泌尿系统、子宫及附件

5.肿瘤指标:AFP(甲胎蛋白) 、CEA(癌胚抗原)

(四)35岁以上女教职工(D组)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功能八项、肾功能三项、血脂四项、血压

3.胸部CT、心电图

4.彩超:甲状腺、腹部、泌尿系统、子宫及附件

5.肿瘤指标:AFP(甲胎蛋白) 、CEA(癌胚抗原)

加查:CA199(消化道)、NSE(肺)、CA125(妇科)

五、体检安排

体检日期

体检部门

5月15日

纪委办、人资处、学工处、校区学工办、处置办、药学院

5月16日

党办、院办、图书馆、保卫处、护理学院、医学院

5月17日

教务处、科技处、资实处、财务办、后勤处、基础部、卫管院

六、体检流程表及注意事项

(一)体检流程

1.体检人员到中医院传承创新大楼二楼健康管理中心(原门诊楼西侧大楼)从一楼东电梯上,领取体检指引单。

2.有CT检查的体检人员到一楼影像中心进行预约登记检查。

3.健康管理中心接待吧台对面采血处空腹采血。

4.健康管理中心南侧区域检查彩超、心电图、碳呼气(采血、彩超结束后吃药 碳14吃药15-20分钟后吹气;碳13先空腹吹积气袋,

吃药后半小时再空腹吹集气袋)、妇检、肺功能、电测听、问诊等。

5.健康管理中心北侧区域检查内科、外科、血压、眼科等。

6.健康管理中心回廊区域检查:五官科、口腔科等。

7.尿试管、大便培养试管在采血处统一领取,尿杯在卫生间尿杯盒中领取留取10-12ml的尿液标本(尽量留取中段尿,女性避开生理期);尿标本、大便标本统一放置卫生间门口推车上面便于集体送检。

8.如需做无痛胃肠镜体检者凭心电图、申请单到门诊二楼内镜中心进行预约,并提前做好麻醉评估(无痛胃肠镜的药自理)。

9.如需做预约检查如:核磁检查、24小时动态心电等,凭指引单到相关科室进行预约以检查科室预约的时间为准提前5分钟到达。

10.体检项目全部检查结束后请将指引单交到健康管理中心吧台(健康管理中心凭收到的指引单出报告)。

二)意事项

1.男同志前列腺彩超、女同志子宫、附件(经腹)需要憋尿。

2.彩超、腹部彩超需要空腹。

3.体检窗口顺序不分先后,尿液检查需做完彩超后留取标本。

4.体检过程中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5.体检前一天清淡饮食,晚上十点后不饮水,体检当日早上空腹(不吃东西不喝水)。

6.已怀孕和准备怀孕的女性请先告知医护人员,我们将不安排您做医学影像检查。

7.体检当天请勿携带贵重物品。

8.女性体检人员请避开月经期,体检当日请勿穿着连体类衣物及长筒靴。

9.碳[13]呼气试验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均可适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均不适宜做碳[14]呼气试验。

10.建议测血压前休息5-10分钟,排空膀胱。

温馨提醒:因体检含胸部CT等项目,建议大家尽早到医院预约检查,避免拥堵,耽误时间。

、组织安排及要求

1.为做好本年度教职工体检工作,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秘书负责通知并督促所在单位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

2.因请病、事假以及值班、上课、会议、培训、出差等不能按时参检的教职工,可提前报备登记,另行安排体检时间,过后不再安排补检,敬请知悉。

、其它

后勤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熊烨18762339985。

                                                                                       后勤管理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