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13-03-2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师生在校园内发生一人以上受伤(含一人)或发生人员死亡的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为:

一、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现场工作人员经请示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师生在校园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后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学生的辅导员老师、教职工所在部门的领导、医务室的医护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要尽快赶到事故现场,对受伤师生进行现场救治,或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送往市内医院救治。同时拨打122电话向交警部门报案,并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事故处理工作。

三、若交警在场,积极协助交警开展工作。若交警不在场,则由学院医务室医护人员及现场工作人员对受伤师生立即采取救护措施,进行止血、包扎伤口,组织车辆立即把受伤师生送到就近医院抢救。

四、校园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勤保卫处在接到报警后,学院保卫值班人员和校卫队保安员要立即赶到事故地点,保护事故现场,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同时值班人员通知校园出入口及各岗亭保安采取措施,防止肇事车辆离开校园。控制肇事车辆及肇事司机,尽可能寻找目击证人。

五、校园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后勤保卫处及学院有关部门要配合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及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