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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学院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0年05月18日 10:47点击次数:

2020年5月15日下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翰林学院行政楼706会议室召开。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志广,泰州东方中国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泰州华诚医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路,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由凤,泰州华诚医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大兵,南京中医药大学审计处处长史为业,翰林学院党委书记曹凯,院长张丽,副院长何立巍,党办副主任移敏等同志出席会议,翰林学院副书记、副院长何学建、纪委书记李鑫、党办主任马骅、院办主任洪骏等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孙志广同志主持。

(会议现场照片)

会议选举孙志广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选举曹凯和张路同志为副理事长。

会议听取了张丽同志关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章程》修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新修改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章程》,听取了曹凯同志关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领导班子调整及分工情况的报告。

会上,理事长孙志广同志作讲话,他对翰林学院近年来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对历任理事和监事们表示感谢,并对理事会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完善学院治理结构与制度体系,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创新民主管理、培育法治文化等举措,扎实推进依法治校,持续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促进学院快速健康发展;二是要坚持内涵发展,突出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用科学的方法去研究和解决当前学院在教育工作中面临的专业总体结构、办学特色与优势、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等问题,把更多精力、更大财力、更优资源、更好政策投入到教学工作中,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稳步推进;三是要坚持统筹协调,顺势而为,处理好转设过渡期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外延发展与内涵发展的关系,推进学院从独立自主办学向分校区协同办学格局转变,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建设助力,为泰州高等教育突破性发展助力,为建设一流中国医药城助力!

(与会理事、监事合影)

(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