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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学院2019年度中文期刊采购项目招标通告

2018年11月06日 15:02点击次数:

翰林学院2019年度中文期刊采购项目招标通告

HLZB2018-015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标方)就2019年度中文期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了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使此次招标工作做到诚信、公平、公正,现将具体招标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翰林学院2019年度中文期刊采购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内容:

1. 采购翰林学院2019年度中文期刊;如条件允许,且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合同

2. 乙方应定期及时免费提供各地各类型出版社及其他专门的期刊目录(包括非邮发的期刊目录)及报价

3. 乙方应保证正常出版的中文期刊97%的订到率和全年期刊不低于93%的到刊率。

4. 乙方不得更换图书馆的预订订单,不得搭配非需方订购的期刊。

5. 乙方在收到期刊订单后应及时进行订购处理,并按需方要求将加工好的期刊及使发送到需方指定地点,为此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保证每周至少送刊1次,寒暑假也应与图书馆协商送刊时间,保障刊物的正常到馆,送刊时应提供配送清单。

6. 乙方必须按需方订购的期刊品种、数量及时供货,除推迟出版或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情况以外,若不能按时供货的期刊册数超过订单订购数的10%,或全年漏刊超过两次以上,并且无法找回,即可以认定该供应商不具备供货条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供货,因终止供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直接向出版商邮购期刊或向其他供货商补订期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或增加的各项费用(如折扣损失、邮费、数据费、加工费)等均由违约的乙方承担。

7. 送交到甲方的期刊与订单不符,可以予以退货。若发现有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期刊,一律予以退换,不能以已加工为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8. 乙方在处理订单时,如实际刊价超出订单刊价15%,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凡送交到甲方的期刊,以期刊定价作为计算期刊款的依据,经验收发现刊款与发货单不相符的,甲方及时通知乙方核算,乙方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予核算,则以甲方验收的实际数额计算刊款金额。

9. 乙方如在品种或数量上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则应在收到订单30天之内向甲方反馈未订到期刊的信息。

10. 乙方应提供诸如免费粘贴磁条、贴标签等浅加工方面的配套服务。

11. 所订期刊如出现停止出版、合并、拆分、载体变化、期次变化等情况主动及时通知甲方。

12. 如出现缺刊,乙方负责补齐,一旦因特殊原因不能补齐,乙方负责退还需方缺刊款并说明原因。

13. 乙方应根据需方实际工作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

四、报名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同时具备相当规模的图书储藏展销基地。

3. 投标人有四年以上对高校图书馆的供货服务经验,与四家(含)以上江苏高校图书馆合作经历

4. 投标人应具备提供符合要求的标准编目数据服务及全加工服务。

5. 投标人近年内无从事不良销售活动的记录。

6. 投标人必须承诺按正规渠道提供正版期刊,若提供盗版图书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一经发现按照盗版刊码洋的十倍处罚并承担所有与认证鉴定有关的全部费用,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材料:

法人代表授权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近半年内任一月份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不需提供)、近半年任一月份税收、社保缴纳证明、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查询截图、经营图书期刊销售的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四年以上对高校图书馆的供货服务经验,与四家(含)以上江苏高校图书馆合作经历”相关佐证材料,近期业绩(至少提供2份类似项目合同,报名费缴纳凭据

六、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以上材料扫描件后按顺序制成PDF文档发电子邮箱hlxyzhaobiao@163.com(备注投标项目,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联系人、联系方式:杨老师、13625170206。

七、报名费用:报名须缴纳资料费300元,报名费通过对公账户银行汇款(注明:XXX公司XXX项目报名费),具体如下:

收款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开户行:工行泰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1115020109005668877;

汇款短信通知:13625170206。

八、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10日。

九、我院招投标办公室会在报名截止后统一对报名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人发给项目招标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人不做任何解释。报名人对其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报名人投标资格,今后也不得参加我院任何招标活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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