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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材供应项目招标通告

2019年06月10日 15:43点击次数: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材供应项目招标通告

HLZB2019-004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标方)就2019~2020、2020~2021、2021~2022三个学年教材供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了维护招、投标的合法权益使此次招标工作做到诚信、公平、公正,现将具体招标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材供应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内容:

我院2019~2020、2020~2021、2021~2022三个学年订购的本科类教材,其中国家规划或教育部规划教材约占90%、其它占10%。出版单位主要有中国中医药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等。每学年订购教材数量约8万册左右;总码洋200万元左右

考虑到翰林学院转型发展等诸多不可抗因素,翰林学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翰林学院对于服务的具体要求:

1. 保证翰林学院委托采购的教材,能按翰林学院要求的到货时间、品种和数量,送到翰林学院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保证包装完好、标签和品种分类清楚,送书手续齐全,提供规范的送货单据并加盖红章,现场搬运入库

2. 制作各学院各班教材分班清单,并提前分书到班,

3. 每学期开学前须安排专人至学院驻校,并按教务处时间要求统一发放教材到学生手中,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4. 于翰林学院所购教材因出版时间调整或版本更新等原因造成出版社无书供应,应在接到订单后3天内回告翰林学院教务处负责老师,并主动告知出版社的出书和供书时间。

5. 无条件接收翰林学院提供的追补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同时保证在7天内送达学院,并执行其中标价相同的折扣率。

6. 保证不提供盗版教材,否则,经查实后投标人除了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外,还须支付翰林学院该教材总码洋10倍的罚金。

7. 对有倒装、缺页等质量问题的教材,无条件及时更换。

8. 教材款结算前,必须无条件接受翰林学院对当季相关剩余教材的退货处理,并承担所有退书费用。

9. 提供学院教材征订目录或光盘各1套,并能及时提供相关教材出版信息、发行资料、教材征订目录等。

10. 及时提供教材出版发行的新政策,积极做好新教材的宣传和展示工作。

11. 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开始为补退选学生和转专业的学生调换,补退教材。所有补退教材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2. 学生教材费用根据翰林学院教务处教材收费通知,按约定时间由供应商按照约定最低折扣率计算费用,直接向学生统一取。

13. 保证到货率达到100%。

14. 能做到按学院需求,随叫随到,并在学院教务网上公布服务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无论学院需求还是老师学生需要,无论量大量小,随叫随到,及时响应。

15. 在本学期教材分发,补订,退换调剂,收费工作结束后,向学院教务处提供各班教材实际详细清单和全学院教材使用汇总清单。

四、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 应当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效营业执照,且供货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 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并出具产品检验报告和质量保证书。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不需提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缴款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查询截图。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报名材料:

法人代表授权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明材料、近半年内任一月份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不需提供)、近半年任一月份税收、社保缴纳证明、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查询截图、近期业绩(业绩至少提供2份项目合同)、报名费缴纳凭据

六、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以上材料扫描件后按顺序制成PDF文档发电子邮箱hlxyzhaobiao@163.com(备注投标项目,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联系人、联系方式:杨老师、13625170206。

七、报名费用:报名须缴纳资料费300元,报名费通过对公账户银行汇款(注明:XXX公司XXX项目报名费),具体如下:

收款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开户行:工行泰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1115020109005668877;

汇款短信通知:13625170206。

八、报名截止时间:2019616日。

九、我院招投标办公室会在报名截止后统一对报名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人发给项目招标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人不做任何解释。报名人对其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报名人投标资格,今后也不得参加我院任何招标活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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