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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我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年06月11日 20:00点击次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广东省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巩固拓展全省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传播扩散,维护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环境,现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7号)精神,就我院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密做好重大节日活动疫情防控。各单位要统筹做好2021年端午节、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大型会议等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科学精准、细致周到制定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紧盯重要事项、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强化方案预案的可操作性。要加强参加活动人员健康监测和防疫指导,合理确定活动人数,密闭场所活动要严格限定人数。

二、切实强化校园和人员管理。师生员工2021年端午节、“七一”期间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离开学院所在地设区市,要履行请假手续。节假日期间保卫处要加强校园管控,留校学生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同时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人力资源处、学工处等部门要教育引导师生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遵守学院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校园服务供给,开放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和体育场所等,充分保障留校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需求。

三、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强校园活动疫情防控,坚持人、物和环境同查、同防,多病共防,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全面细致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

四、继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相关部门继续做好与属地卫健部门和疾控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及时精准掌握师生员工接种数量,按时更新并上报相关数据。

五、认真做好值班值守与应急准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防控责任,加强端午节、“七一”期间值班值守。学院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坚守岗位,要保持24小时有院领导在校值班,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要适时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病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处置。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