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础部管理人员​职责划定与分工的决定

作者:时间:2017-12-07点击数:

基础字〔2017〕3号

关于基础部管理人员职责划定与分工的决定

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提高基础部工作效率,明确责任,经基础部党政联席会协商决定,并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对基础部管理人员职责做如下划定与分工:

基础部主任翟修平全面主持基础部各项工作,负责基础部的日常管理,分管基础部教学管理工作;联系数学与物理教研室、体育教研室和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

基础部主任助理沈洁协助主任做好基础部日常管理和教学管理等工作,分管基础部科研管理工作;联系英语教研室和计算机基础教研室;

基础部支部书记豆勇超负责基础部党务和工会工作。

基础部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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