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系外聘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作者:时间:2017-12-07点击数:

公共基础系外聘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公共基础系外聘教师包括:南京中医药大学选派来我系任教研室主任的老师;担任我系教学工作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的老师;泰州地区或邻近地区被聘任来我系任教的老师。外聘教师是我系师资队伍的一部分,他们在承担我系教学任务的同时须执行我院的教学纪律,在实施课堂教学的过程中要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我们公共基础系的全体教师也会以热情周到的态度做好外聘教师的服务工作。为了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每位外聘教师明确教学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形成严谨的教风,确保我系教学任务能顺利完成,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特制定本规范。

1.外聘教师在我系登记或与我系签订聘任合同后方可在我系进行教学、教研等活动。

2.外聘教师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坚持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自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注意因材施教,以一丝不苟的精神对待各一堂课和每一个教学环节。

4.外聘教师应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教研室统一选用的教材进行教学,向学生推荐适量的图书馆馆藏的教学参考书和参考资料。

5.开课前两周内根据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日历)一式三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系主任批准交教务处后执行。

6.要明确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把握每次课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合理组织教学内容,认真撰写讲稿和教案,并在教学过程中对讲稿不断的进行补充和修改,做好必要的课后记。授课时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帮助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

7.授课时教师应着装整洁,教态自然,精神饱满,使用普通话,每次课应提前5一10分钟到教室,中间不得随意离开,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若因事或因病需要调、停课必须提前办理相关的手续。上课时关闭通讯工具(或置于无声状态)。

8.认真做好教与学的情况记录(每学期的开学前主动到教务或系秘书处领取学生名册和平时成绩记载本),注重管理课堂,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课堂纪律、回答问题、作业完成情况、小测验等要进行认真记录,并在期终考试结束后一并上缴教研室。

9.课程的考核方法严格按大纲要求执行,课程考核的试卷命题、试卷印刷、教师监考、试卷批改、成绩登载计算等都必须得到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系主任批准后才能实施。

10.外聘教师如有违反本规范的要求和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可扣发相应的课时酬金,或今后不得聘任。

公共基础系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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