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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疫情防控“七个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4日

各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党员、师生员工

目前全球疫情仍处于高位,近期全国多地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学院已全面升级校园管控措施,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压实责任,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保障师生生命健康,维护校园秩序稳定,现提出疫情防控工作“七个严禁”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在执行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时流于形式、敷衍塞责、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行动迟缓、各行其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执行力,坚决克服麻痹心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建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政治优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这个首要任务、头等大事。

二是严禁任何在履行防控责任、校园管理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紧盯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环节,认真查找和弥补短板漏洞。重点加强对目前留校学生管理,进一步摸底、梳理、整顿学生违规留校住宿问题,彻底杜绝疫情防控安全隐患。重点加强校门、食堂等关键点、聚集点的管理和科学防控,不折不扣落实防控措施。切忌“表格防疫”“数据防疫”,不得以防疫为名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要全力做好在校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保障,提前研究制定开学预案,确保满足新学期开学要求,切实将抗疫行动与“我为师生办实事”结合起来,将抗疫成果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尺。

三是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信息,妨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要坚决服从省市各级疫情防控机构和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自觉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报备制度。相关责任主体须做好相关师生、临时务工人员、项目施工人员等群体健康管理,做到覆盖全面、不漏一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的在泰师生需主动向所在地报备。外地返泰师生,应在到达后立即主动向所在地报备,并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等措施。做到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返校,加强自我防护。

四是严禁发表诋毁歪曲上级决策部署的言论,编造、传播、散布谣言,以及擅自发布、泄露工作信息等。要切实做好防控纪律教育、思想引导,做好解惑释疑,增强师生员工的纪律意识、防控意识、防护能力。广大师生要时刻绷紧纪律红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园各项管控措施,严禁自行其是,不落实甚至对抗防控要求,杜绝涉疫谣言,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的舆论氛围。加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谨防“朋友圈”变成“泄密圈”。

五是严禁不请假不报告,擅离职守、无故脱岗、空岗。按照学院防控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严格落实学院制度,加强疫情期间值班值守,切实做到以战时状态抓紧防控,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

六是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与各类聚集性、群体性活动。要倡导线上开会、线上培训,确需线下组织的,必须依照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履行报备程序。广大师生员工要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避免串门走访,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严格执行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告制度,“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严防人员聚集。

七是严禁以开展防控工作为由,利用公共资源为自己、亲属或他人谋取私利,甚至挪用、截留、挤占、浪费防控资金和物资。要坚持专款专用、专物专用,建立完善防疫物资管理及分配使用相关机制,确保物资分配使用精准、合理、规范、高效。

学院纪委将严格开展监督检查,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对出现上述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落实“一案双查”,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信访举报电子邮箱:jiweihl@163.com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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