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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4日

各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2023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决遏制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全面推进清廉翰林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

各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加强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规矩意识。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廉政、师德师风教育,利用中纪委、省纪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和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教育引导本单位干部职工强化纪律意识,不触“红线”、不踩“底线”,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二、严守纪律规定,强化自律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上级和学院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做担当作为、清正廉洁的表率,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带动教职员工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全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守底线思维,强化自我约束,守好廉洁自律和职业行为底线,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院纪委和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净化节日风气,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监督电话0523-80639080,邮箱:jiweihl@163.com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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