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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各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纠“四风”树新风,营造务实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履行好抓纪律和作风的主体责任,谋划落实本部门纠治“四风”工作,通过开展纪律教育、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及时做好教育提醒、宣传引导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腐败”,坚持纠树并举,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各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传导责任压力,严明纪律要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筑牢底线意识,严明纪律规矩

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守纪律规矩,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二是严禁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或其他福利;三是严禁违规巧立因公出行名目,借机转化报销节假日期间产生的个人费用;四是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五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借车租车、转嫁相关费用,或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六是严禁公款吃喝、用公款安排旅游度假、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七是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庆典等活动,或搞隐蔽就餐聚会;八是严禁铺张奢侈浪费,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不文明祭祀等不良习俗;九是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组织或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十是严禁在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中发表或转发不当言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元旦、春节、寒假期间,学院纪委、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和特约监察员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畅通监督渠道,盯紧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和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学院纪委将坚守重要时间节点,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紧盯“十个严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节假日期间“四风”反弹回潮。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现将举报联络方式公布如下:

举报信箱:jiweihl@163.com

举报电话:0523-80639080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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