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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1-26 点击数:

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 “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62号)和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全国教育科学 “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有关事项

1.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2. 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3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原则上每校限报1项,请各部门择优报送,由学院遴选申报。

5.请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www.jssghb.cn,或直接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查阅并下载相关材料。

二、材料报送

1.遴选项目材料报送。请严格按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以部门为单位于2018223日前报送至教学评估中心(行政楼503)。材料报送要求:(1)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教评中心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袁谧,电话:13813834260,邮箱:1794455851@qq.com

教学评估中心

201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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