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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0-30 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常态检测机制和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即日起开展2018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工作责任部门

    党办、院办(人事处)、教评中心、教务处、科技处、学工处、团委、财务处、后保处、图书馆、各二级学院、基础部。

    请各责任部门上报本部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各1名,填写《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人员信息表》(附件1),纸质版(需盖章)20181030日下午17:00前交行政楼505教评中心。联系人:范方田

  2. 工作内容与安排

  3. 内容:各有关单位负责采集的具体数据内容详见《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内容任务分解》(附件2)。共7大类共87张表格,详细内容见《填报指南》表格内涵。

  4. 数据采集时间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711日至201712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791日至20188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189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 工作要求

    1.《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教育部核定高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教学状态的主要依据,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依法如实填报统计资料,做到实事求是、数据全面、精细准确。

    2.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统计原始台账、记录等,杜绝修改、篡改、伪造、编造虚假的支撑资料,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3.《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解读中对每张报表涉及的指标均有明确的指标解释,请各部门负责填报人员在填报前认真阅读,按照指标解释的内涵,准确、完整地填报。

    四、工作进度安排

    1.20181030日前

    教务处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建立各部门审核人和填报人用户名和密码;

    2.2018111-3

    院办录入并审核“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两张表格,作为数据的单位字典;

    3.2018115-8

    教务处录入并审核“表1-5-1专业基本情况”作为数据的专业字典;

    4.2018119-14

    院办、教务处根据分工录入并审核“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1实验场所”,作为数据人员、场地字典;

    5.20181115-1122

    各部门根据分工同步填报并审核余下表格;

    教评中心审核数据表格,整理相关数据和材料,报学校核准并提交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6. 工作要求采集方式与联系方式

1.《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使用在线采集方式,遵循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请大家认真学习填报指南,由各相关部门直接登录填报数据。登录网址及用户名由教评中心负责提供。

2.各有关部门在数据填报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与教评中心联系。

联系人:范方田电话:05238063906018136940820采集交流QQ群:翰林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805993040

 

附件1: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人员信息表

附件2: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评中心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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