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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7-09-28 点击数: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实施方案

(试行)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是学校综合实力的反映。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有利于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教师转变教学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对高等学校建立独立学院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实施方案

一、目标

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目标是保证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围绕教学质量监控过程,协调各种保障要素,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原则

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保障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一项全方位、全程性的质量管理系统工程,涉及到学校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因此,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监控过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科学务实地制定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的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工作状况,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学质量。

(二)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在在监控过程的某些环节上充分收集信息,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信度与效度。

(三)坚持全面综合评价原则。充分考虑不同监控主体,多层次、多角度对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全面性。

三、监控主体与职能

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实行学校(一级)和各教学单位(二级)两级管理。一级监控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工作,二级监控负责本单位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价工作。同时,一级监控对二级监控的评价结果进行确认。

(一)教学委员会

教学委员会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最高决策和指导机构,制定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方针、政策,处理有关监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相关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教学评估中心

在学校教学委员会的领导下,教学评估中心负责全校范围内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保证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正常运转。主要职能如下:

1.起草全校性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规章制度、质量标准、工作计划等。

2.组织全校性的教学综合评估。

3. 制订教学督导室的工作计划。

4.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为评优和决策提供依据。

5.建立并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的档案管理工作。

6.组织质量监控工作会议、座谈会、问卷调查等。

(三)教务处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是提高教学质量、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核心部门。主要负责制订、修订相关教学管理规定等工作文件,实施教学运行中的质量调控,开展经常性的教学质量调查研究与例行检查,对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反馈的教学问题进行处理。主要职能如下:

1.制订学校各项教学工作质量标准或规范。

2.制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制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规划。

4.组织制订和建立保障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5.参与制订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方案及其指标体系。

6.根据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二级学院、系、部等制定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教学单位

教学单位指组织教学工作的二级学院(系、部),负责本单位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监控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1.建立健全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2.制订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计划及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

3.组织并实施本单位的教学检查、评估、督导等工作;

4.坚持执行听课制度;

5.建立并不断完善教学方面的档案管理;

6.组织教师、学生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

7.做好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汇总、统计、分析、备案、总结、上报、反馈等工作。

四、监控客体与内容

教学质量监控主要是对作为客体的教学活动进行监控。教学活动包括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结果等三个方面。

(一)教学条件监控

教学条件包括教学设施、设备、教师、学生、教辅人员、行政管理者、课程、教材和教学大纲等。学校定期对相关教学条件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估,一方面对取得的成绩加以肯定,另一方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督促整改。

(二)教学过程监控

1.教师的教学质量是监控的重点。对教师的课前准备、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成绩考核等教学过程进行全面评价,以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2.学生的学习质量是监控的另一重点。着重对学生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结果和学习纪律进行评价,以促进学生学习质量不断提高。

3.教学管理水平也是监控的重点之一。定期地对教学职能部门、教学单位的管理工作规范进行检查和评价,以促进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教学结果监控

教学结果的监控就是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升学比例、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论文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检查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监控方式与实施

主要采用教学检查与教学评估两种手段实施教学质量监控。

(一)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包括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常规检查以一个学期为周期,在学校教学委员会领导下,教学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和教学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室)对全校教学运行状况、教学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和评价。专项检查特指围绕某项内容或某一教学环节进行的检查和评价。

1.常规检查

(1)开学初教学检查

开学第一周,教务处牵头组织各教学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和教学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室)对全校开学准备情况、教师和学生课堂教学常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2)随机教学检查

教学督导随堂听课,对教师授课、学生听课情况进行巡视和评价。

教学职能部门随机抽查或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

学生信息员随时了解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填写《学生信息员表》,报送相关职能部门。

(3)期中教学检查

每学期第9周至12周,教务处组织对教学条件、教学过程和学生学习状况及教学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期中检查,并及时总结、表彰和整改。

(4)期终教学检查

期终教学检查重点检查考风考纪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校领导带队,各教学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领导等进行考场巡视,对发现的考风考纪问题,按照校规校纪及时处理。

2、专项检查

(1)网上评教评学

网上评教评学分别以课程和教学班级为单位,对教师教学状况以及学生学习状况进行网上评价。每学期的第14周至17周,由学校教学评估中心组织实施。

(2)教师教学质量检查

对教师教学规范的执行、教学文档的准备、课堂教学的掌控等情况进行检查。

(3)学生学习质量检查

学生学习质量主要包括课堂学习质量、课外学习质量两个方面。

①课堂学习主要指学生在遵时守纪、听课、问答、课堂作业、实践操作等环节与教师讲授相互配合的学习活动。

②课外学习主要指学生在课堂学习以外(包括与课外阅读、课外作业、预习、复习相关)的学习活动。

③对学生学习质量的检查贯穿在整个教学检查全过程。

学生学习质量检查,由教学单位组织实施。

(4)教学与毕业实习检查

教学与毕业实习检查原则上由各专业所在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中医学类与护理学类专业的教学实习检查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实习生毕业考试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按照教务处相关要求组织落实。

(4)试卷检查

试卷检查主要对试卷质量、阅卷质量、试卷档案以及成绩评定等内容进行检查。试卷检查由教务处组织,教学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室)及相关二级教学单位协助实施。

(二)教学评估

教学评估主要有综合评估、单项评估两种基本形式,各种评估均依据相应的评估方案(含评估标准、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展开。

综合评估原则上要求在学校教学委员会统一指导下,由教学评估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协助组织实施。

单项评估由教务处牵头,相关教学单位、高教学评估中心协助组织实施。

1综合评估

(1)学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①涉及本科教育。

由教学职能部门与教学单位协助组织实施。

③每五年进行一次,在评估周期内分期分批完成。

④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估。

(2)教学基地评估

①由教务处、相关教学单位协助组织实施。

采取先申报后评估的方式。

③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基地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估。

2、单项评估

(1)专业评估

由教务处牵头,教学单位协助组织实施。

②所有本科专业均需接受和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评估。

③所有需通过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单位)评估的新增专业,在省专家组评估前一年进行一次校评,并做好迎接省专家组对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单位)的评估工作。

④应遵循自评、二级学院院评、校评三级程序。每四年组织一次校级评估,每两年组织一次二级学院级评估,每年自评一次。

⑤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估。

(2)课程评估

①由教学处牵头,教学单位协助组织实施。

②各类各层次教学计划所列全部课程均需接受和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评估,验收合格。

③应遵循自评、二级学院评、校评三级程序。每四年组织一次校级评估,每两年组织一次二级学院院级评估,每年自评一次。

④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估。

(4)实验室评估

①由教务处牵头,教学单位协助组织实施。

②着重对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进行评估。

③每两年组织一次自评,并做好迎接各级各类专家组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

④依据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表》、《高等学校专业实验室评估标准(试行)》进行评估。

(5)教材评估

①由教务处牵头,教学单位协助组织实施。

②凡进入教学过程的各类各层次教材均需接受和参加学校组织的教材评估,验收合格。

③依据相应的教材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估

(6)毕业设计(论文)评估

①由教务处牵头,教学单位协助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估。

自评与校评方式相结合。每年上半年各教学单位组织一次自评,根据自评情况组织校级抽评。

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估。

六、反馈

(一)各牵头单位根据各类检查、评估的具体要求,通过不同渠道及时、准确地将结果分级反馈给学校教学委员会和教学评估中心、教务处等教学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以及教师、学生个人,作为岗位聘任、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等的重要参考。

(二)校园网提供网络评教评学结果查询,校领导可以查询全校所有教师的评价结果;各学院领导可以查询本学院所有教师的评价结果;教师可以查询本人的评价结果。

(三)教学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各教学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方案,认真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给教学委员会,教学评估中心负责备案、跟踪、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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