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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征集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1-06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科研院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充实完善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库,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征集及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专家入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价、咨询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技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科技评价和咨询各项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5、没有科技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入库专家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

(一)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基层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应具有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

3、国家或省科技奖励获得者。

4、从事相关研究或者管理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在国内或国际学术组织中任担任高级职务,或参与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

(二)经济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二、专家征集与信息更新

1、请入库专家,需登录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系统http://210.73.128.93/EXPERT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在线填写专家信息。

2、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与专家征集工作同步开展,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已入库专家的信息更新工作。

1)、为保证省科技咨询专家库质量和专家信息准确性,请各有关单位对照入库专家标准进行专家资格审核,将已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专家移出专家库;及时组织专家对专家本人从事领域、职称等信息进行核实,并登录省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系统进行更改。专家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手机动态密码登录。

2)、信息更新过程中,如专家所在单位已发生变化的,请与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受理处(审理处)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更改。

三、相关工作要求

1、专家征集和更新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9日,经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系统网站公示后入库。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咨询专家资格,并将记入个人和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   徐亚

联系电话:0523-80639060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受理处   喻梦伊、  

联系电话:025-85485897、85485966

省科学技术厅资源配置处  宗卫正 

联系电话:025-8663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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