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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03 点击数:


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高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的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2020年度集中受理申请的科学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请申请者认真阅读《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和各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后,遴选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于2020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改革举措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提交纸质申请书。

(2)扩大分类评审试点范围,选择全部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开展分类评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指南》中“申请须知”部分。

(3)实施原创探索计划,申请要求和申请程序详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申请指南》。

(4)简化申报材料,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无需填写参与人,每项直接经费固定24万元,(资助期限为1年的,直接经费为8万元;资助期限为2年的,直接经费为16万元),各项目人员简历中论文限填5篇,其他成果奖励限填10个。

(5)优化申请代码设置: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信息科学部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申请人选择准确的申请代码后,可在信息系统中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

(6)人才计划项目互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项目、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6类人才计划项目在申请期和支持期互斥。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项目,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任何一类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不得申请优青项目。优青、青千、青拔、青长等4类人才计划项目在申请期和支持期互斥。

(7)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试点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

(8)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限届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例:2020年12月31日执行期结束的项目,从2020年1月1日起不再计入限项,释放1项指标)

4.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部分项目。

5.申请人一般应为我校聘用人员,其中,非全职聘用人员应提供聘用证明;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依托我校申请;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内人员,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非依托单位的,请通过相关学院与科技处联系申报事宜。我校在站博士后仅可申请青年、面上项目(无需提交承诺函)。

6.基金项目实行限项规定: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含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资助的,今年再次申报相同学部面上项目原则上不支持。2018和2019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含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20年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 2 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 200 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应急管理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专项项目[特别说明的除外;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②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 1 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上述限项规则。

7.项目申请中如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等问题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请提前与相关附院(或合作单位中其他医院)伦理委员会联系,出具项目伦理报告(我校目前没有伦理委员会)。

8.有合作研究单位的,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经费进行单独说明。如经双方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不分别编制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明确。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申请阶段无需签订。

9.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项目资助信息及专家评审意见等信息,基金委建议避免使用:126、163、yahoo及Sina邮箱。

10.请不要删除申请书中所有蓝色字体的文字。

11.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医学部要求不要列会议论文,其他学部建议参照。

12.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规范项目申请,保证基础信息真实准确,要求在个人信息和研究内容方面坚决杜绝科研不端行为,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中“科研诚信须知”章节。

未尽事宜详见“在线申报说明”及“形式审查明细表”。

二、时间节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按照“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原则,进一步凝聚科技工作者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对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间做出相应调整。

项目申请人于3月29日前在系统中提交申请书终稿,各学院与附属医院开展本院申请书的形式审查工作;4月5日前,各学院务必将所有申请书审核完毕;4月6日-4月10日,项目申请人根据反馈的审核意见修改申请书并再次提交。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其他类型项目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2份,双面打印,签字,含必要附件),4月11日前交至科技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亚

电话:15052355606

                                          科技处

                                      2020年2月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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