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全国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全国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组织2020年度全国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旨在推进新时代教育教学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推动教育教学研究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
二、申报对象
各级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含技工学校)、高等院校等教育工作者。
三、选题
本次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自行确定选题。本年度立项课题设重点课题30%,一般课题占70%,研究经费自筹。
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鼓励开展符合区域教育发展需要和国家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5.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四、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两项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
2.申报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3.重点课题申请人原则上需具备副高级职称。不具备高级职称的,须由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4.各类别申报课题的主持人为35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的一线教师比例不少于30%。
5.本课题各单位限额申报,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限报2项;技师学院限报5项、高等院校限报15项。
五、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截止4月28日。
六、申报材料
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骑缝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 《全国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2份)、《全国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
2. 本次申报的所有材料由各部门汇总后报送,同时务必发送电子材料(申请书、汇总表)至电子邮箱。
七、课题管理
本课题由全国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课题受理、评审、鉴定工作,并颁发立项、结项课题证书。
八、研究成果
1.申报的研究课题必须明确课题预期的研究成果,成果可以是研究报告或者正式出版论文。
2.通过结项课题研究成果均推荐参加全国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结项同期由全国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委员会颁发全国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证书。
联系人:徐亚,联系电话:0523-80639060,邮箱:245345626@qq.com
科技处
2020年4月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