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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暑期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2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暑期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室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1、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放假前各实验室安全检查结果,对所属实验室及涉及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含气瓶)、危险废弃物等的重点防护部位进行再次梳理和整治。

2、假期内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务必做好防火、防盗、防水和防事故的“四防”工作。

二、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

1、假期内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各实验中心应与项目负责人做好具体对接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与措施,对相关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2、假期内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带教老师在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实验的,务必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措施,且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实验仪器设备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3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含气瓶)以及危险废弃物存储点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并严格做到专人负责及使用登记制度,记录好各类台账,确保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4、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以及在实验区域饮食。

5、严格执行学校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消毒和防护,严控人员进出和流动。

三、执行假期实验室专人值班制度

1、假期内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安排老师进行值班,并安排人员加强每日巡查和卫生值日工作;对重点部位要重点防范,并做好巡查记录。

2、各学院分管领导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有实验室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3、科技处科研实验室安全联系人:耿婷,联系电话:18001598290。


科技处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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