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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06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2022年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着力提升我市农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应用水平。现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高效农业建设、农业绿色生态发展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布局,以提高全市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为目标,重点支持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智能农机装备与技术集成创新、农业绿色生态发展等方面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集成示范,推进农业科技持续发展,增强我市现代农业产业竞争力。

二、申报条件

1.各单位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范围,项目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26月1日。

2.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的单位之间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分配比例、知识产权权属及责任风险等,并在我市有明确的应用和推广前景。

3.合理申请项目经费。项目立项时将根据项目排名及专家建议,调整资助经费;项目一经立项,总投资额、项目预期目标、项目考核指标不得调整与修改。

三、组织方式

本年度市级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按照科技示范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进行组织推荐。

1科技示范项目。围绕指南确定的重点领域,按照强强联合、协同创新的要求,择优推荐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科技示范项目鼓励开展多点创新、多环节攻关,并在我市开展示范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科技示范项目”名称应为“研究内容+科技示范”,项目立项后,须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40万元(40积分),项目实施期不得超过3年。

2、面上项目。围绕指南确定的方向,以需求为导向,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联合科研院所聚焦需求集成创新与示范,瞄准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开展科研攻关;鼓励种业企业、科教单位开展优良品种培育、地方优质特色品种选育于保护。面上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20积分),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四、申报要求

1、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项。

2、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同时申报市科技支撑计划、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同一项目申报过两次及以上且未获立项支持的,不得继续申报;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已承担以往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关联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相同或相近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申报项目的评审资格。

3、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有较重及以上社会失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五、申报方式

1、项目需同时进行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及个人在网上进行项目申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泰企云服务管理平台”(网址:www.taizhou.gov.cn/taiqiyun/),选择“项目申报”相应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请参考平台操作手册(平台首页可下载)。

2、申报项目经网上审核推荐后,需在线打印有水印的纸质版材料,申报材料统一按照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项目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项目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

3、我院项目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5月6日,逾期将无法推荐;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5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按期上报。

联系人:徐亚

联系电话:80639008

办公地点:行政楼501室

电子信箱:2453456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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