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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1学期专业负责人、教学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及综合办兼职秘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2-03-06 发布人:人事处

教学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1学期专业负责人、教学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及综合办兼职秘书的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副主任)及综合办兼职秘书

二、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3月8日—3月9日: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各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组员由单位副职、助理、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综合办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

3月8日—3月11日:考核对象填写考核表及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1. 各专业负责人填写《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

    2.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工作)参照《教研室负责人工作职责与考核办法》(附件2)填写《教研室负责人考核明细表》(附件3)。

    3.教研室副主任或综合办兼职秘书填写《教研室副主任或综合办兼职秘书工作考核表(附件4

    4.实验实训中心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工作)填写《实训中心主任(副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5)。

    (三)3月14—3月17日:教学单位组织考核

    教学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可通过组织专题汇报、核查支撑材料、审核总结报告等方式对考核对象开展测评或评定等级;对《教研室负责人考核明细表》附件3中的项目逐项核实得分

    核完成后,填写《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6),并连同各类考核表交于人力资源处。

    (四)3月21—3月23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考核结果

    人力资源处整理各单位报送的考核结果,并报送党政联席会审议。

    附件:

    1.专业负责人工作考核表

    2.教研室负责人工作职责与考核办法

    3.教研室负责人考核明细表

    4.教研室副主任或综合办兼职秘书工作考核表

    5.实训中心主任(副主任)工作考核表

    6.考核结果汇总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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