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健康、校园安全和教学秩序,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宣传,指导教职员工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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