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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我院2016年度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学系、班级

为切实做好我201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23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公平接受高等教育和社会公正问题,请各系重视并认真组织落实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二、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应贷尽贷”原则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请各系参照往年实际贷款需求,合理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模请各系各班级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申请贷款资助。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且不得突破贷款上限。2015年入学的新生贷款上限为本科生8000元;此前已经入学的在校生贷款上限仍为6000元

四、请有续贷需求的同学暑假离校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并加强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请各班级辅导员组织开展预申请工作,于2015年5月20日前,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信息登记、审核和提交操作。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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