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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六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2016〕12

关于举办第六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2016年“5.25我爱我”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学[2016]5号)文件要求,经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第六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5.25” 我爱我——倾听·互助·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16年5月4日—5月28日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活动丰富同学们的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引导同学们心理健康发展,推进素质教育;提供一个能够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增进同学们心灵之间沟通的舞台;通过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宣传活动,营造我校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五、活动内容:

开幕式:开幕演讲、心理趣味游园会

第一篇 倾听心灵

1、心协慢递

内容:邮寄出一年前同学们在心协的留言,并继续为同学们开放这个平台,对未来的自己或他人留言,或与未来的自己或他人谈话,发现并记录自己和他人的成长。

时间:5月10日

地点:食堂南门

2、“房、树、人”心理解惑

内容:通过绘画房树人,从专业的视角,帮助你认识内心最真实的自己,了解自己,从而发展自己,更好的爱护自己。

时间:5月18日

地点:食堂南门

3、心理健康体检

内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随机抽取名单,邀请学生们来中心参加一对一的咨询,帮助你倾听心灵的呼唤。

时间:5月9日-30日

地点:8号楼219

第二篇 携手互助

4、主题班会评比

内容:围绕“倾听·互助·成长”主题,自定题目,开展班会,通过班级活动的形式让同学们更加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和健康。

时间:5月20日之前上交材料,具体时间各班自定

地点:各班自定

5、心理委员素质拓展

内容:邀请全体心理委员参与户外素质拓展活动,以增强团体凝聚力,提高工作积极性 。

时间:5月14日

地点:操场

6、十佳心理委员评选

时间:5月

参与对象:全体心理委员

7、“心理沙龙”--心理知识宣传

时间:5月4日

地点:食堂南门

8、2016年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心理培训

时间:5月

参与对象:全体辅导员、各班班主任

第三篇 快乐成长

9、心理情景剧大赛

内容:学生演员在舞台上通过别样的演绎,展现不一样的自己,体验不一样的人生经历。观众从舞台上了解并看到生活中的你我他,从别人的演绎中,看到更清楚的自己,进而学会心理调节的方法。

时间:5月25日

地点:北楼320

10、 心理讲座

时间:待定

地点:待定

11、心理电影欣赏

时间:待定

地点:食堂西门

12、心灵晚会

时间:待定

地点:待定

六、活动要求

请各系、各班级高度重视本次“5.25心理健康月”活动,切实加大对主题活动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工作效果和校园影响,努力营造心理健康教育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心理情景剧等活动的指导,保障学生参与度和实际效果。

七、组织机构

活动顾问:唐传俭 陈小进

指导老师:丁月萍

主办单位:学工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大学生心理协会

八、联络人名单

心协总负责人 陶涛: 13052964420

财务负责人 杨凯: 18662895002

办公室 刘德国: 18861016617

外联部 陶丽: 18852671859

附件1 “525”心理健康教育月之心理情景剧大赛通知、要求和评分标准

附件2 “525”心理健康教育月之心理情景剧大赛报名表

附件3 “525”心理健康教育月之主题班会通知

附件4 “525”心理健康教育月之2016年度“十佳心理委员评比”通知

附件5 “525”心理健康教育月之2016年度“十佳心理委员评比”报名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工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6年4月26日

附件1

关于开展“5.25”大学生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为了配合“5.25”主题月活动,提高大学生对于心理健康的关注,加强心理知识的普及程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组织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倾听·互助·成长

二、参赛要求:

以班级为单位,每班报送1-2个心理情景剧剧目参赛(大一大二每班必须出一个剧目,欢迎其他年级积极参加)。

三、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向上,有一定的思想内涵和艺术性,紧密联系校园生活实际,真实反映大学生的心路历程,营造一种关注心理健康、懂得心理健康、重视心理健康的氛围;剧情能深刻、充分反映角色内在的心理冲突和心理协调过程,引导学生学会调节自己的心理困扰。

2、情景剧演出所需道具、服装自备,如需要音乐、PPT等的应提前准备。

3、每个参赛作品的表演时间须严格控制在10-15分钟。

四、具体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5月5日(请各班班长将“附件2”于 5月5日17:00前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邮箱:494794577@qq.com)

比赛时间:初赛:5月7日-8日

复赛:5月14日-15日

决赛:52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设6个奖项,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剧本奖,获奖班级将颁发证书和奖杯。同时,晋级前六强的班级将有机会代表全校参加泰州市高校举行的情景剧比赛

心理情景剧要求

一、节目形式:音乐剧,话剧,小品

二、节目要求: 1.节目主题突出(节目时间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

2.鼓励自编自导自演

3.尽量减少舞台背景的转换,道具自备

4.节目新颖,有意义,有亮点,出彩

5.使用普通话对白,注意控制语速(特殊剧本要求除外)

三、主题要求: 与校园生活相关,围绕大学生突现的心理问题;内容必须积极向上,倡导大学生积极健康的心理卫生,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和克服不良心理行为。内容要求为大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人际交往等方面所折射的心理现象,

如:1人际交往人际困难(家长,老师,同学,学会拒绝的方面)

2.学习与考试,学业困扰

3.择业与就业问题,就业压力(人生价值观)

4.恋爱问题,情感纠葛

5.网络问题,网络成瘾

6.适应大学生生活环境问题

7.情绪问题

8.珍惜生命

四、表演要求:

表演自然流畅,演员间配合默契;充分表现人物的心理冲突,生动刻画心理问题;简洁明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舞台背景要求:
可自主布置道具、背景音乐,要求准备PPT,衬托该剧主题。

心理情景剧评分细则

本次比赛评分采取满分100分制。

(一)表演内容(30分)

主题明确,能反应当代大学生的心理世界、情感空间以及心路历程(20分)

原创作品(10分)

(二)语言表现(20分)

角色性格鲜明,富有感情,有感染力(15分)

脱稿并熟练表演(5)

(三)表演能力(20分)

表演自然不拘谨,体态大方得体,台风端正(10分)

演员配合默契,舞台结构分明,音乐背景使用恰当(10分)

(四)受欢迎程度(20分)

后援团人数一定,有明显的标志,方便评委打分(10分)

除去后援团的其他观众,对该剧的支持度和现场气氛(10分)

(五)创意(10分)

道具运用得当,表演有创意(10分)

附件2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心理情景剧大赛报名表

作品名称

作品形式

选送班级

作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作品是否原创

作品时长

演员人数

及姓名

剧本

简介

备注

注: 5月5日17:00前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邮箱:494794577@qq.com

如有疑问请咨询心协文艺部部部长宗达 手机号:15190580617 QQ494794577

附件3

关于开展“5.25”心理健康主题班会活动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为了提高大学生对于心理健康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身心素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协同各班级开展主题班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倾听·互助·成长

二、 活动对象:全校所有班级(大一大二每个班级必须参加,欢迎其他班级积极参与)

三、活动要求:

1. 以班级为单位,自行安排时间地点;

2. 围绕活动主题,题目各班自拟;

3. 内容积极健康,形式多样,旨在关爱学生心理健康,提升班级凝聚力。

四、交稿时间与地点:

5月20日之前,各班团支书完成此项工作,并将活动材料(PPT、活动策划和总结、活动报道截图,以及其他与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现场照片发送到2451059479@qq.com邮箱,由心协整理后统一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评比。

注:请将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格式“班级+主题”

五、比赛奖励:

根据各班材料及照片,在全校范围内,评出3个最佳主题班会奖,对获奖班级颁发证书并表彰。

附件4

关于评选2016年度“十佳心理委员”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建设,表彰先进,发挥心理委员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方面的作用,现决定评选 2016年度“十佳心理委员”,评比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全体班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无任何违纪行为,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2、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举办的心理委员培训,并顺利结业(三次全到,上交培训感言);

 3、准时参加每次心理委员例会,没有无故缺席;

4、积极组织或参与院、系、班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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