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15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做好校园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为第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学校有关工作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郝达富 王九龙

副组长:曹 凯 张 丽 薛培君

组 员:何学建 何立巍 李 鑫

二、检查方式

采用二级单位自查和校级层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二级单位自查

1、自查时间:9月15日-9月19日。

2、自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自9月15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带头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以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梳理、深入排查本学院、本部门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

(2)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填写《校园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于2023年9月19日中午12点前报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张华政,15996001808。

(二)校级层面检查

1、检查时间:9月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检查形式:由校领导郝达富带队,按照校园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设7个专项检查组进行检查,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关停。各专项检查组填写《泰州校区校园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附件2),发至责任整改单位,同时报一份至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张华政,15996001808。

3、专项检查组安排:

(1)学生安全专项检查组。检查领域(部位):学生管理、心理健康、学生工作及学生活动场所等。负责人:曹凯。联络人:王晓燕、王松云

(2)安全生产、食品专项检查组。检查领域(部位):楼宇安全、食堂、食品等。负责人:张丽。联络人:陈忠贤

(3)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小组。检查领域(部位):校园内建筑施工安全等。负责人:薛培君。联络人:徐丛丛

(4)治安消防专项检查组。检查领域(部位):校园公共区域治安、消防、特种设备、校园交通等。负责人:何学建。联络人:张华政

5)实验室、危化品、特种设备专项检查组。检查领域(部位):实验室、危化品及有关特种设备等。负责人:何立巍。联络人:孟康莲

(6)教学运行专项检查组。检查领域(部位):教学楼、教学运行等。负责人:何立巍。联络人:章大为

(7)学生宿舍专项检查组。检查领域(部位):学生宿舍等。负责人:李鑫。联络人:王晓燕

附件:1.校园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

      2.泰州校区校园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

 

 

 

泰州校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翰林学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