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21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开学前后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春季开学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1.第一阶段:2024年2月25日前,由各二级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并将自查自改情况记录在《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检查自查自改情况登记表》(附件1),于2024年2月25日17:30前交至行政楼306保卫办公室,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hlbwc@outlook.com,联系人:秦伟。

2.第二阶段:2024年2月25日下午,领导带队对各场所责任区域进行集中检查,检查组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安全制度:检查安全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明确,是否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2)消防安全:结合冬春季校园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主要任务,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情况,用火、用电、用气情况;要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加强隐患排查。

(3)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交通安全、防自然灾害、防人身安全、防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4)食堂及食品安全:检查食堂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环节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5)实验室安全:要严格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是实验室危化品和特种设备运行情况;化学危险品、剧毒品、放射源、气体钢瓶、压力容器等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及使用过程中的隐患情况;危险化学品的保管、运送、使用情况;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存放情况等,都要严密检查,实现闭环管理;落实寒假期间的实验室专人管理,实验室负责人不在校期间,实验室不得开放;未经审批,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

(6)学生管理及宿舍安全:重点排查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及谈心谈话工作是否落实落细,建立重点学生信息台账,及时化解学生因心理问题可能出现的隐患。排查各学生公寓私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情况。

(7)其他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春季开学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聚焦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要主动谋划、靠前指挥,针对春季开学校园安全规律和特点,全方位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守牢安全底线。

2.各二级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事,不留死角和盲点。

3. 各二级学院、校区学工办在开学前后要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广泛开展预防安全事故、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欺凌等各类专题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开展自救自护技能培训与教育,提升自救自护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网络舆情研判,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应做到闭环管理。能立行立改的应立即整改到位;对短期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方案进行整改;对情况复杂的安全隐患由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后报学校研究整改措施和方案。

 

 

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