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加强安全工作,抓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事件发生,根据省、市、厅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暑假前校园安全稳定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查主要内容
序号 |
检查内容 |
牵头责任部门 |
1 |
天然气管线安全检查 |
后勤管理处 |
2 |
消防设施安全检查 |
保卫处 |
3 |
变配电设施安全检查 |
后勤管理处 |
4 |
网络中心机房 |
党委办公室 |
5 |
电梯类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
保卫处 |
6 |
实验室安全检查(含科研实训室) |
科技与实验室管理处 |
7 |
校园交通安全检查 |
保卫处 |
8 |
校园治安管理检查 |
保卫处 |
9 |
学生宿舍管理检查 |
学工处、泰州校区团工委 |
10 |
校舍安全与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
后勤管理处 |
11 |
学生创新创业及社团用房安全专项检查 |
学工处、泰州校区团工委、翰林学院团委 |
12 |
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含商业网点) |
后勤管理处 |
13 |
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检查(含校外实习) |
教务处 |
14 |
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 |
党委办公室 |
15 |
学生组织与社团管理 |
党委宣传部、泰州校区团工委、翰林学院团委 |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暑假前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范围清单》。
二、检查安排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
请各牵头责任部门和相关单位对照《暑假前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范围清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带头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以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梳理、深入排查本部门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隐患的排查、记录、整治、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安全隐患检查台账,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将自查情况记录在《2024年暑假前安全大检查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2024年6月25日下午交至行政楼315保卫办公室,联系人:秦伟。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hlbwc@outlook.com。
(二)校区检查:(2024年6月26日下午)
由泰州校区管理办公室领导带队组成安全检查小组,开展校区层面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各检查小组组长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平安有序。同时将查出的安全隐患记录在案,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在暑假结束前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报告交保卫处备案。检查组人员分组及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三、安全教育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在暑假前组织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利用多种方式提醒师生员工注意假期安全,包括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安全、施工安全、宿舍用电安全、治安防范、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暑降温等方面的内容,特别要提醒师生员工在往返校园、外出旅游及社交活动时密切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提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值守
暑假期间,学校各级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遇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并迅速响应协助妥善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