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党政字〔2024〕7号
各党支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因学校机构设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党政联席会会议研究,现就调整安全委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委员会组成
主 任:王海波 张 丽
副主任:何学建李 鑫姚卫峰 马 骅
成 员: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含执行负责人)
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学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移敏、陈忠贤、吴军同志兼任,成员由耿婷、周冬梅、张萍萍、苗筠杰、张华政、罗吉同志兼任。
二、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学院安全工作。
(二)研究、部署、协调全院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学院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组织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代表学院与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请示协调有关安全工作事宜。
三、安全委员会下设专项安全工作小组
按照“一岗双责”原则,院领导对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安全委员会下设8个专项工作小组:
(一)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王海波
组 员: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团委、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技处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移敏兼任办公室主任。
制定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考核;实行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和风险点防控排查定期报送制,统筹协调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并形成分析报告,定期向党委会、上级主管部门做专项汇报,构建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和重点人员管理,严格各项审核审批程序,注重源头治理、强化过程管控、做好动态追踪。
(二)网络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王海波
组 员: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移敏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网络安全相关决策部署;制订有关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的相关技术规范及规章制度;负责学院信息资产的登记、统计及审核工作;组织网络安全的相关培训及宣传;负责学院网络安全威胁检测以及网络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响应处理及上报工作;组织校内网络安全应急演练。
(三)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姚卫峰
组 员:科技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教务处、保卫处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与实验室管理处,耿婷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定期开展压力容器与实验室特种设备检查,落实危险品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培训,严格管理环节,规范操作流程,构建可操作可落实的学院-二级学院-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开展科研伦理审查和监管;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消除等工作。
涉及特种设备管理、检查,全院各类实验室建设等相关工作的由科技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负责;涉及实验室日常管理和安全相关工作的由科技处牵头负责,保卫处、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各二级学院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全院实验室危化品由科技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监管。动物实验中所产生的废弃物由科技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处置。
(四)教学运行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姚卫峰
组 员: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苗筠杰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学院教学场所安全管理和教学设备运行安全工作;负责教学实验项目安全性审查;检查、督促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做好学生实验、校外实习见习、教学安全管理、教学设备的运行安全工作。涉及教学实验相关工作的由教务处牵头负责。
(五)学生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何学建
组 员:学生工作处、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周冬梅兼任办公室主任。
制定和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制定学生安全工作计划,组织、领导、协调开展学院学生安全工作;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列为重点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深入开展涉及学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学校、院(系)学生危机事件工作预案制定和执行;对校园学生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报;负责学生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落实学院学生管理主体责任。
(六)安全生产工作小组
组 长:马 骅
组 员:院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人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张萍萍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制定后勤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全校房屋、资产以及水、电、气的规范管理;负责学院食品卫生和疾病预防,灾害性天气预警的通报及其应急措施的制定,校内办公区域、活动场馆场地、商业网点、教师公寓、学生宿舍、维护维修工程、基建项目、校车运行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全院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隐患的整改工作。
涉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涉及全院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牵头负责;学生宿舍的物业管理和维修改造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涉及校车运行工作的由院长办公室负责。
(七)消防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王海波
组 员: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吴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组织、领导、协调开展全校消防工作;定期研究、布置、督促、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实损失。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由保卫处牵头负责。
(八)综合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何学建
组 员: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保卫处、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处置办主要负责人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移敏、陈忠贤、吴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检查、督促、落实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负责保密安全宣传教育、检查督查工作;定期开展电梯的安全检查和维护;负责规范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组织重大节庆日、重大活动、大型集体活动安保工作,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维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负责突发事件协调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配合地方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涉及公共安全等专项工作由保卫处牵头负责;涉及上级有关部门综合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由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牵头负责。
四、加强安全工作的要求
(一)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从政治建设的高度认识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做好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长抓不懈”工作方针,确立无违章、无隐患、无事故“三无”目标,强化安全责任,增加敏感度、敏锐度和敏捷度。
(二)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责任到人,切实提高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专项工作小组要根据要求,细化职能任务,列出职责清单,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工作队伍,确保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三)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重视安全监管和教育,做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各单位之间要加强协同和配合,工作中不得推诿扯皮,出现渎职失职的行为将严肃问责。
安全委员会及专项安全工作小组如有部分人员变动,由接任者递补,履行相应职责,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委员会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