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元旦及寒假前后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18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和假期。现组织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翰林学院2025年元旦和寒假前后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查主要内容

序号

检查内容

牵头责任部门

1

天然气管线安全检查

后勤管理处

2

消防设施安全检查

保卫处

3

变配电设施安全检查

后勤管理处

4

网络中心机房

党委办公室

5

电梯类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保卫处

6

实验室安全检查(含科研实训室)

实验室管理处

7

校园交通安全检查

保卫处

8

校园治安管理检查

保卫处

9

学生宿舍管理检查

泰州校区团工委

10

校舍安全与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后勤管理处

11

学生创新创业及社团用房安全专项检查

泰州校区团工委、翰林学院团委

12

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含商业网点)

后勤管理处

13

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检查(含校外实习)

教务处

14

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

党委办公室

15

学生组织与社团管理

党委宣传部、泰州校区团工委、翰林学院团委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范围清单》。

二、检查安排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

请各牵头责任部门和相关单位对照《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范围清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深入排查本部门、本学院、本单位安全隐患问题。对长期遗留问题,本部门、本学院、本单位应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梳理与推进,排查制度漏洞,按章办事、边清边改、举一反三。

(二)安全委员会各安全工作小组检查:(2024年12月27日)

各安全工作小组自行组织人员对各自管辖区域内的各个区域、重点部位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要立行立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关停,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校区检查:(2024年12月30日)

由泰州校区管理办公室、翰林学院领导带队开展校区层面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各检查小组组长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三、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力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检查务必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流形式、不留死角。

(二)确保实效。各单位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未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的自查情况记录在《2025年元旦及寒假前后安全大检查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20241225交至行政楼315保卫办公室,联系人:秦伟,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hlbwc@outlook.com

(四)12月30日校区层面安全大检查,各专项工作小组将针对消防、交通、实验室、危化品、特种设备、食堂食品、学生宿舍、建筑施工等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检查组分组安排另行通知。检查过程中能立行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行整改的将安全隐患记录在案,相关责任部门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在元旦节后一周内完成整改,同时将整改报告交至行政楼315保卫处备案。

(五)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坚持常态长效,严格落实“发现—上报—整改—落实—回头看”闭环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全面整治各领域风险隐患,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守牢校园安全底线,确保节日及假期前后校园安全稳定。

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