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党字〔2020〕14号
学生党员发展前公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经团组织推优、党组织培养考察,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党委初审、上级党委组织部预审,拟由各支部在近期发展下列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13日,时间5天。具体名单如下:
医学院护理学院:
王 静 栾安琪 陈鑫炜 汪子涵 徐 臻 李惊鸿
林明申 章楚宁 王文昊 印 璐 姜佳琦 刘付伟国
药学院:
郭祺翰 陈星妍 唐铭烨 王 月 杨从雯 朱新宇
陈宇昕 王建茹 陈嘉仪 姜泽楠 朱守旭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彭 纪 涂锘昊 吉诗文 黄诗瑶 许佳楠 徐 凯
王钰茹 李化化 官芮静 潘 虹
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都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党委办公室(0523-80639539)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组织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