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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学院关于开展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10-19  来源:本站

翰党字〔2011〕3号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关于开展

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工作的意见

各有关部门、各党支部:

为了全面加强我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创建学校党建工作示范区(校)活动的通知》(泰委教[2010]7号)要求,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和我院在泰州中国医药城办学的实际,积极推进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泰州市学校党建工作一直位居全省前茅,受到过省委的表扬和推广。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委教育工委正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的学校党建工作示范区(校)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更是推动泰州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充分发挥在“建设教育强市,推进教育现代化”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举措。翰林学院迁址泰州办学以来,全院党建工作从夯实基础、开创局面入手,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绩。根据学院党总支提出的“创先争优,提升办学水平,服务中国医药城发展”的要求,学院党建工作的正规化、规范化已成为当前一项十分又紧迫的任务。按照党建工作属地化原则,审时度势,按照泰州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的统一部署,在学院开展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工作,对当前开展的争先创优活动、推动学院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开展创建工作的方法步骤

翰林学院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认真学习宣传(2011年3月上旬至4月中旬)。组织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泰州市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考核细则》,力求做到每个党员人手一份。组织党务干部加强对《泰州市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考核细则》的研究,并将其列为党务工作培训的重要内容,在研究中加深理解。加大对学院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工作的宣传,突出工作重点,把握正确方向,贴近工作实际,加强舆论引导。举办一期橱窗宣传栏,启动专题简报,跟踪宣传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成效,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和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第二阶段,扎实开展创建(2011年4月中旬至12月底)。一是全院各级党组织逐条对照《泰州市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对各自范围内的党建工作现状做出准确的判断,对存在问题作清醒的认识,对问题原因作深刻分析。二是以党建工作合格校为初步创建标准,认真研究制定学院党建工作水平达标计划,明确达标时间、任务,明确达标思路和抓手,明确整改措施,并分解达标任务,逐项明确责任人。达标计划按规定报送泰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和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三是要狠抓党建工作水平达标计划的落实,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机制,着重解决好各级党组织建设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在初步达到党建工作合格校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工作,争取在2011年底基本达到党建工作示范校的标准。

第三阶段,组织考核验收(2012年上半年)。根据文件规定,由翰林学院党总支对全院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并负责对全院各级基层党组织考核验收。自查及考核验收的依据主要是《泰州市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考核细则》。各基层组织凡考核验收总分达85%及其以上的为“泰州市党建工作合格系”;达95%以上的,并符合党建工作示范校有关规定的,经市级评审可授予“泰州市党建工作示范系”;全院所属各系均为合格系或示范系的,并符合党建工作示范校有关规定的,经市级评审可授予“泰州市党建工作示范校”。

三、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创建党建工作示范校是翰林学院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工作载体,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学习、贯彻《泰州市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考核细则》贯穿创建工作始终,切实把解决问题、完善机制贯穿创建工作始终,狠抓落实,有序推进,务必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学院成立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唐传俭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党办,负责对全院创建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领导小组要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动员、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党总支委员会的委员,要结合工作分工,确定开展创建工作的联系点,经常深入下去,加强工作指导,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建设。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按照泰州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的要求,先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系、合格系,再创建党建工作示范校的步骤要求,结合学院的学系实体化建设进程,大幅度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建立学系独立的基层党组织或学系之间联合的基层党组织。根据学系建设的进程,逐步在每个学系建成党支部甚至是党总支。

(三)探索特色。全院各级党组织除了要按照要求认认真真、一丝不苟的做好创建工作中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外,更要从翰林学院在泰州中国医药城办学的实际出发,在组织形式、学习方法、活动内容、方法步骤等方面大胆创新,精心设计“自选动作”,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使创建工作体现出特色。要通过创建工作,贴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创出新路子、新方法,创出新水平、新成效。

附件:

1、泰州市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考核细则

2、泰州市党建工作示范校(院、系)条件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1年3月3日

报: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

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委教育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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