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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流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费用报销

学生可以直接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在泰州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如未在医院实时结算,可携带如下资料泰州医保局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永定东路南侧、引凤路东侧,泰州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北门向西200)进行费用报销。如去外地(泰州市区以外)医院就诊,需另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门诊报销需携带:发票原件、身份证或者医保卡。

住院报销需携带: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身份证或医保卡等。

二、学生意外伤害费用报销

意外伤害门诊:不可以在医院直接刷卡,凭出险证明、发票原件、身份证或者医保卡到医保局30号窗口进行意外伤害审批。

意外伤害住院:住院期间先到医院住院收费窗口进行外伤登记,3个工作日内会有工作人员进行外伤调查,核查通过后可凭外伤通知单、医保卡在医院实时刷卡结算。

如未在医院实时刷卡结算,出院后需携带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身份证或者社保卡、病历、出院证明等先到泰州医保局30号窗口进行外伤登记审批,经外伤核查通过后,再到社保局28-29号窗口进行费用报销。

三、以下情形不可报销

1.斗殴、吸毒

2.自杀、自残以及醉酒导致的意外;

3.医疗事故;

4.交通事故等

四、咨询电话

学校后勤处办公室电话:80639517

医保局咨询热线 0523-12333

医保局28-29报销窗口: 89892030

医保局30号意外伤害审批窗口: 89892031

医保局14号异地就医窗口: 89892028

医保局15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89892029

  

附: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学生出险证明

    2.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大学生医保就医报销流程图

 

   后勤管理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