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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公寓学生行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3-03-22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学生宿舍先进集体评比标准

二、(一)文明宿舍:比例不超过宿舍总数的8%。

1.宿舍政治气氛积极向上,学习气氛浓厚,宿舍成员能展现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和健康活泼的精神风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宿舍成员熟悉《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守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公寓学生行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管理。

3.宿舍成员有集体荣誉感,能团结一致共同创建文明宿舍,集体生活气氛健康、文明、乐观,有较好的基础文明素质,能自觉抵制不良倾向,无各种违纪违章事件。

4.宿舍卫生环境良好,环境布置健康活泼、协调,宿舍内务检查均分在86分以上。

5.宿舍成员学年人均目标管理得分在500分以上,且基本分无480分以下成员。

(二)文明标兵宿舍:文明标兵宿舍在文明宿舍中产生,比例不超过文明宿舍总数的25%。

1.宿舍政治气氛积极向上,学习气氛浓厚,宿舍成员能展现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和健康活泼的精神风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宿舍成员熟悉《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守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公寓学生行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并协助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管理。

3.宿舍成员有集体荣誉感,能团结一致共同创建文明宿舍,集体生活气氛健康、文明、乐观,有良好的基础文明素质,能自觉抵制不良倾向,无各种违纪违章事件。

4.宿舍卫生环境良好,环境布置健康活泼、协调,有鲜明的个性特点,宿舍内务检查均分在92分以上。

5.宿舍成员学年人均目标管理得分在500分以上,且基本分无500分以下成员。

6.能协助宿舍管理站开展各项宿舍文化创建活动。

(三)达标宿舍

1.宿舍成员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宿舍成员基本熟悉《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守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公寓学生行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能服从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管理。

3.宿舍成员学年人均目标管理得分为400分以上,且宿舍基本分无400分以下成员;

4.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均分在80分以上;

5.宿舍成员无严重违纪、违章、违规现象。

(四)不达标寝室

1. 宿舍学年人均目标管理得分为400分以下。

2. 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均分在75分以下。

二、个人评比标准

优秀学生宿舍自管干部:指学生公寓室长以上干部,比例不超过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干部总数的5%。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并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处理问题。

2.熟悉并积极宣传《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守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公寓学生行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协助宿舍管理站和管理人员搞好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3.能团结同学一起勤奋学习,求实进取,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学习成绩良好。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益的宿舍文化创建活动,有良好的文明素质,能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并与其作斗争。

5.所在宿舍原则上是文明宿舍或文明标兵宿舍。

6.学年个人目标管理得分在550分以上(基本分在500分以上,附加分在50分以上)。

三、评比程序

1. 文明宿舍评比不搞摊派,以宿舍管理站为单位评选,以学年宿舍卫生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各宿舍管理站的推荐,经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院学生公寓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2. 优秀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干部由宿舍管理站和各班主任推荐,以各宿舍管理站推荐为主,经后勤保卫处审核,报学院学生公寓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3. 每学年十一月由后勤保卫处组织实施,学生工作处配合,由学院学生公寓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和表彰。

四、奖励

1. 文明标兵宿舍:颁发“文明标兵宿舍”字样的荣誉牌及荣誉证书,并给予200元物质奖励。

2. 文明宿舍:颁发“文明宿舍”字样的荣誉牌及荣誉证书,并给予100元物质奖励。

3. 优秀学生自我管理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100元物质奖励。

4. 日常宿舍文化建设中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 学生宿舍日常管理中有特出贡献者,除给予表彰外,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