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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服务人员考核评价办法

发布日期:2013-03-22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提高后勤保卫处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优质、高效的后勤服务,树立后勤保卫处服务新形象,构建有翰林学院特色的后勤保卫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特制定后勤保卫处服务人员考核评价办法。

一、后勤保卫处服务人员考核评价由后勤保卫处组织实施,每学期组织一次,其中后勤保卫处日常考核评价占30%;学院后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评价占30%;师生评价占40%。

二、后勤保卫处服务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1、校卫队:保安员;

2、学生食堂:服务员;

3、物业公司:宿舍管理员、维修员、教学楼管理员、实验楼管理员、临时招待所服务员、保洁员;

4、医务室:医生、护士;

5、车队:驾驶员;

6、超市:营业员;

7、商业网点:服务员;

8、圆通卡充值点:服务员

三、考核评价基础指标共10条,每条10分,达不到指标要求不得分。

1、遵守学院及后勤保卫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2、能佩带工作牌;

3、衣着干净整洁,精神风貌良好;

4、微笑服务,文明用语;

5、热情、细致为师生服务;

6、上班期间不闲谈、嬉闹,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7、树立服务至上的意识,不与服务对象发生语言或肢体冲突;

8、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

9、识大体,顾大局,搞好内部团结;

10、不能饮酒后上班

四、考核评价加分指标共3条,每条10分,没有加分事迹不得分。

1、收到师生员工感谢信、表扬信;

2、有拾金不昧行为;

3、有见义勇为行为;

五、考核评价扣分指标共11条,每条5分,有相同情况则扣分,没有不扣分。

1、工作要求戴手套、口罩而未戴者;

2、服务人员指甲过长或手未洗净;

3、供餐时多计费。

4、上班时闲聊、听歌、看视频、说脏话。

5、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

6、未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维修任务的;

7、向师生收取维修费用;

8、开人情处方、人情假条的;

9、未认真做好责任区卫生的;

10、未认真做好宿舍来访登记工作的;

11、接听电话不礼貌的。

六、后勤保卫处根据每学期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得分95分以上服务员以及集体平均分90分以上单位给予物质奖励。个人得分排在后勤保卫处前三名服务人员评为“服务明星”给予特别奖励;集体平均分第一名的单位评为“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给予特别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