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有关人员、机构、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了保证学院在有关人员、机构、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的情况下正常、安全的进行生产工作,并尽快的恢复,特制订该制度。
二、范围
学院内部所有有关人员、机构、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情况。
三、职责
1.后勤管理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员变更时的相关培训及考核。
2.安全员负责与安全相关的教育及项目变更后的危险、隐患调查及控制措施制订。
3.安全员负责与安全相关的设施、作业过程及相关环境变更时的审查及审批工作。
四、管理内容
1.人员变更管理
(1)领导管理层人员变更,需及时补充,签订责任状,进行上岗培训教育。
(2)安全主管、安全员变更,需及时补充,签订责任状,并到管理部门报名参加业务培训,获得安全员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3)技术人员变更,需要进行技能考核和岗前培训教育。
(4)新员工上岗,需要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
(5)换岗复工人员,需重新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
(6)特殊工种、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变更,需进行体检,办理操作证,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
2.机构变更管理
(1)管理部门变更,需及时补充,签订责任状,并传达相关规章制度。
(2)生产单位变更,需及时补充,签订责任状,并传达相关规章制度。
(3)不能随意进行机构变更。
3.设施变更管理
(1)建立档案,完善设备、设施变更手续。
(2)对变更的设施进行审批和验收管理,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产生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
(3)变更安全设施,在建设阶段应经后勤管理处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书面同意,在投产后应经保卫处书面同意。重大变更的,还应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4.作业过程变更管理
(1)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进行危险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建立管理档案,对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现状评价,保障作业过程的安全。
5.环境变更管理
(1)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合理布局,保证事故的应急管理、安全救护和疏散条件。
(3)保证通道、设施的标志规范。
(4)变更前做好审批、申报工作,不能随意违建、改建。
(5)充分调查、了解周边环境状态,一面造成建成后变更,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