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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轮)

2019年06月30日 17:30点击次数: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辅导员队伍,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2.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初始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硕士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医学类、药学类思政类专业优先;

4.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含校、院团委学生副书记、部长,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等主席、副主席、部长,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广播台、大学生科协、大学生艺术团、校报记者团等主要校级学生社团主席、副主席,党支部书记,班级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兼职辅导员);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无违规违纪记录,身心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工作;

7.一经聘用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4-5年以上。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9年630日至2019年831

2.报名方式:报名表电子档投递电子邮箱:招聘邮箱    hlxyzp2019@126.com。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并上传以下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表中贴照片处须粘贴报名者免冠电子照片一张)。

2)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政治面貌、学生干部佐证材料及获奖证书等。提交的佐证材料需有签字和盖章。将《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电子版首页后另起一页,将以上材料拍摄成电子图片粘贴附后。

4.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5.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6.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7.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2.现场确认:需携带报名上传的简历材料一份(打印稿),其中《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须本人亲笔签名。还须携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学生干部相关佐证材料(文件、任职证明须班主任签字、所在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若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则取消笔试资格;

3.笔试男女分别计算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1:3比例名额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面试和心理测试: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男女分别计算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5.体检:须至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7.公示;

8.聘用:应聘人员录用后实行劳动合同制。录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由我院办理正式聘任手续。

四、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15152995370 (人事处)0523—80639099(学工处)、

五、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纪监审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监审办公室监督邮箱:9131699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