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0-12 点击数:

各系、各部门:
我院申报2016年度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结果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中所规定项目建设期及资助经费进行项目建设,并按时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是否认真按时填写季度报告等将作为结题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请予以高度重视。

关于经费使用方面,

一、 所有项目须按学校要求如期结题,如不能结题,将停止使用经费;

二、 在结题后的一年内可以报销经费,若超过时限或者课题负责人毕业以及各种原因离校后,未使用的经费将由学校收回;

三、 如报版面费等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方可报销。

我处将根据课题实施期限,组织中期检查与结题评审,切实保障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取得实效。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6年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科技处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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