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各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6]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顺利完成上报任务,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数据统计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即2015/2016学年。
2、上报材料包括:基表一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SJ1)、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综表一 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SZ1)共六张表格。
3、“2014/2015年度数据”将发送至各学系、各实验教学中心,请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学年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删改,“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中的教学成果请另外用附件列出目录。修改增减内容请务必用红色字体填报。
4、请各学系于2016年9月18日12:00前将六张表格纸质材料(签字并盖章)交教务处307,电子稿发至664320564@qq.com,联系人:袁斐,电话:0523-80639010。
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教育部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数据,请各学系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数据准确性。
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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