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相关部门:
为保证我院2016年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结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优秀本科生申请校内转专业暂行规定》,将开展本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成立学院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院长担任组长。
2、申请条件:
1) 2015年入学全体学生(不含专转本);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出现违纪现象;
3) 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4) 入学后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无不及格记录;
5) 第一学年必修考试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列本专业年级前30%(含)。
3、绩点计算:参加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为第一学年全部必修考试课程。
4、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5、确定录取:学生转专业成绩由下列四部分组成:学生必修考试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占30%(A),学生必修考试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年级中排名分值占30%(B),笔试20%(C),面试占20%(D)。计算公式如下:
A=(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5)×10×30%;
B=30-30/(学生所在专业年级人数×30%)×(排名-1);
C=笔试成绩,满分20分;
D=转入专业系面试成绩,满分20分。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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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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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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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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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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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每人限填一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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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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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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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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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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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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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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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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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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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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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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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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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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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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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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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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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考核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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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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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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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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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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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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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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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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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会议,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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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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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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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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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同意转专业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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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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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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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材料报送
经系审核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需向教务处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优秀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审批表》一份,填写时不得变动表格格式(表格见附件);
2、加盖院教务处公章的学生必修课成绩单一份,成绩单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
3、加盖系公章的《 系具有优秀本科生转专业资格申请人汇总表》纸质文本一份,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736506547@qq.com。填写时请不要变动表格格式。
申请材料交教务处办公室303,联系电话:80639930,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1:专业类别和各专业可转入、转出人数表
附件2:优秀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审批表
附件3: 系具有优秀本科生转专业资格申请人汇总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二O一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