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
针对本学期的具体情况,现就开学初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核查教学任务、课表、教材、教室设施配备、教室清扫、多媒体设备等项准备工作,确保本学期正常上课。
二、各系负责通知有课的教师,确保到位。安排专人在开学第一周进行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为了解各教学环节的准备情况,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即日起进入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实施阶段。检查的具体要求、内容、时间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的要求
1.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要亲临教学一线进行自查,及时掌握教学、学生学习等情况。
2.各教学单位要及时做好教学检查的总结与分析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与反馈各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及时处理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
3.教务处将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反馈表”。
4.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如实填写《开学初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并装订成册,请勿缺项。要求一式两份,一份上报、一份留存系。在9月19日前将纸质版(需盖章,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至行政楼教务处303办公室袁谧老师。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794455851@qq.com。
(二)期初教学检查的内容
1.教学计划临时变动情况。
2.教师到课率、履行教学工作情况。
3.教学设备、教学条件(教室、实验室、实训室、机房、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的安排、使用)的运行情况。
4.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案、措施。
(三)期初教学检查的时间
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19日
(四)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开学初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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