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1-15 点击数:

各学系:

为充分利用人才资源,优化我院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学质量,同时进一步规范我院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1、各学系应严格审核,优先聘用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能型、双师型人才,同时要求专业背景与任教课程一致,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能严格执行学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按课表实施教学活动。

2、请各学系在做好试讲、资格审查、证书原件审核等工作的基础上,于开学二周内将拟聘教师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明等),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3、备案后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将作为核发外聘教师课时津贴的依据,未经审核、备案的不予认可其教学行为。


教务处

2016年1月15日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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