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报告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03 点击数:

各学系: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实行项目季度报告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期两年,从项目实施之日起(2014年项目实施起始日期均为2014年5月30日,2015年项目实施起始日期均为2015年5月30日)每季度提交1次报告,共需提交季度报告8次(含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应按时提交本团队项目实施情况季度报告,项目指导教师应加强对项目进展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现请各立项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jscx.njnu.edu.cn/Index.aspx),2014年项目负责人进行2015年6~8月和9~11月两次季度报告的提交;2015年项目负责人进行2015年9~11月一次季度报告的提交,均于12月25日前提交完毕,提交后请继续关注学校对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及时进行相应修改。

科技处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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